轉知 賑災基金會104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申請

發佈日期 : 2016-01-21
一、申請對象為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
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
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校內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5年3月4日止。請備妥相關資料交至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