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 教育部為因應新課綱實施,充裕師資來源,落實教學正常化,109年將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發佈日期 : 2019-10-29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0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119691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就師資結構、學生學習需求及學校規模等因素,針對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含特殊教育),薦送有意願參加進修教師名單,俾利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 依據所提需求,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09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後續作業如下:
(一) 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二) 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教師順序通知其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四、 本府業於108年8月23日府教學字第1080185711號函調查109年度進修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及資訊科技)第二專長學分班需求名單,各校提報之名單將逕予薦送,本次無需再函報。
五、 檢送旨揭需求及薦送表,請就班別於108年11月1日(星期五)前至教務處填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