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 南投縣政府「109年度教學卓越獎初選審查實施計畫」1份

發佈日期 : 2019-12-02
一、 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 為鼓勵教師專業成長、團隊合作、創新教學、適性輔導,樹立優質教學典範,以提升教師教學績效及提高教學品質,徵選辦法如下:
(一) 徵選組別:國中組、國小組、幼兒園組。
(二) 徵選期程:
1、 收件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1月13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2、 公布書面審查通過學校:預計於109年1月17日(星期五),公告本府教育處網站。
(三) 徵選方式:
1、 書面審查:檢附方案全文(包含圖片以20頁為上限)1式5份、相關附件及電子檔光碟各1份,於109年1月13日(星期一)前逕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程老師處(以郵戳為憑)。
2、 方案發表:
(1) 各組取2名書面審查通過學校(採本府可送教育部名額2倍錄取),發表日期與時間以本府教育處網站公告為主。
(2) 若各組送件數未達2件,則不進行方案發表。
三、 獎勵名額及方式如下:
(一) 特優:每校獎盃1座、獎金新臺幣(以下同)12,500元,團隊成員1人敘小功1次,至多2人敘嘉獎2次,其餘成員敘嘉獎1次,並由本府推薦參加109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審評選活動。
(二) 優等:每校團隊成員1人記嘉獎2次,其餘成員敘嘉獎1次。
(三) 佳作: 團隊成員敘嘉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