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辦法

發佈日期 : 2014-09-12
一、申請資格: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 、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
困難者。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3年9月25日(四)止。
三、詳細申請資訊及申請表件請洽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