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榮圖書館103年國中小英文比賽

發佈日期 : 2014-09-29
欣榮圖書館103年國中小英文比賽辦法



一、指導單位: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福田文教基金會

承辦單位:欣榮紀念圖書館暨玉蘭文化會館

二、活動目的:鼓勵國中、國小學生厚植英文的基礎。

三、比賽組別:分國小、國中兩組。

四、比賽時日:民國103年11月1日(星期六)

(一) 國小組:進場上午09:30,比賽時間上午09:40 ~ 10:30。

(二) 國中組:進場上午10:50,比賽時間上午11:00 ~ 12:00。

憑參賽證進場,進場至比賽開始為監考老師說明時間。比賽開始10分鐘後,不得要求進場。比賽時間內不得出場。

五、比賽地點:南投縣竹山鎮大勇路26號,欣榮圖書館四樓多功能教室。

六、報名資格:凡國內公私立國中、國小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七、人數限制:每組各限120名參加。按報名先後,額滿為止。

八、報名日期:如推薦報名已額滿,即不再接受自由報名。

推薦報名:103年9月25日起至10月3日止

自由報名:103年10月5日起至10月15日止

九、報名手續:

(一) 推薦報名:請填寫報名表,並由級任導師或授課老師任一人簽章後,加蓋教務處章,集中親送或傳真至本館。如傳真,請來電話確認之,並請於三個工作天內補寄報名表正本(信封上請註明參加英文比賽),逾期喪失參賽資格。名額限制:國小組各校班級數在19班(含)以上者可推薦3名,7-18班者可推薦2名,6班以下者可推薦1名;國中組各校班級數在19班(含)以上者可推薦6名,7-18班者可推薦3名,6班以下者可推薦1名。

(二) 自由報名:請填寫報名表,親送或傳真至本館。如傳真,請來電確認,並請於三個工作天內補寄報名表正本(信封上請註明參加英文比賽),逾期喪失參賽資格。

(三) 因名額有限,當同一學校報名國小組各組人數含推薦報名及自由報名已達6名;國中組人數含推薦報名及自由報名已達8名時,將准由他校學生優先參賽。如最後仍有餘額,再依報名表到館先後順序一校遞補一名平均分配餘額。獲准參賽名單以本館網站公佈為準,未通過報名者,本館不另行通知。

(四) 報名表格:請向本館索取或自本館網站(http://www.hsinrong.org)下載。

(五) 連絡管道:本館傳真號碼為(049)2637-662。如有疑問,請洽本館承辦專員電話(049)2637-666 #205紀專員。

十、獎勵辦法:

(一)個人獎:每組各錄取優勝者11名(冠軍一名、亞軍二名、季軍三名、優良獎五名),分別頒給獎狀、獎金。獎金金額如下:(如評分結果多人同分者,該當名額獎金累計按同分人數平均分配之)

組別

冠軍一名

亞軍二名

季軍三名

優良獎五名

國小組

2,000

1,200

800

500

國中組

3,000

2,000

1,200

800















(二)團體獎:每組錄取三校各給予獎座及圖書禮券新台幣伍仟元。

1. 團體獎限於同一學校參賽同組學生3名以上者始列入計算。

2. 同一學校推薦及自由報名合計達4名以上者,以得分較高前3名列算。

(三)指導獎:報名時如填有指導老師者,得獎後,由承辦單位頒給獎狀一紙。

(四)參加獎:參賽學生均各獲送小紀念品一份。

(五)如各該組別報名未額滿,或參賽成績不如預期,獎額得部分從缺。

十一、比賽題型:

(一) 國小組:單字選擇、句中選出單字字義、閱讀測驗、聽力測驗等。

(二) 國中組:句中選出單字字義、閱讀測驗、聽力測驗等。

十二、比賽須知:

(一) 本次比賽使用答案卡作答。

(二) 請用2B鉛筆,按題號將正確答案,畫在答案卡上。可用橡皮擦修改,但不可使用立可白或修正帶塗改。

(三) 不可在答案卡上做任何記號。

(四) 不按上述規定作答,一律不予計分。

(五) 不按公布座次入席、冒名頂替、或有任何舞弊情事者,一律取消參加資格。如已頒給獎勵,全數追回。嚴重者,公布其姓名。

十三、評審及頒獎:

(一) 評審:於各組比賽結束後,立即進行讀卡評分。

(二) 公布:11月4日中午12點前將評審結果公布於圖書館公告欄及網站,並刊登於「欣蘭季刊」。

(三) 頒獎方式:由本館專函連同獎狀、獎座、獎金通知各得獎人就讀學校,請校長頒發並公開表揚,以資獎勵。

十四、注意事項:

(一) 獲准參賽名單:訂於10月17日中午前公布,請上本館網站查詢。

(二) 參賽證訂於10月23日寄交各學校教務處轉發報名學生。若遲至10月29日仍未收到參賽證時,請洽本館主辦專員查詢。

(三) 考場座位圖訂於10月31日公布於本館網站。

(四) 公布試題及答案:11月1日下午5點公布於本館網站。

(五) 成績公布:11月4日上午12點公布於本館網站。

(六) 指導教師名單既經填列,不得要求更改。

(七) 攜帶物品:比賽當日務請攜帶:(1)參賽證,(2) 2B鉛筆、橡皮擦。其餘物品如:手機、電子器、圖書等均依本館指定地點自行存放,不得攜入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