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各機關處理公文有一致遵循標準,自即日起有關公文之期望、目的及稱謂用語,均無須挪抬(空格)書寫。
發佈日期 :
2015-03-31
依南投縣政府公文指示“為使各機關處理公文有一致遵循標準,自即日起有關公文之期望、目的及稱謂用語,均無須挪抬(空格)書寫”,請行政同仁務必依指示及規定辦理,謝謝同仁的配合。
其中公文之期望、目的用語係指「請 鑒核、請 查照」等用語,而稱謂用語係指「鈞府、鈞長、貴局、臺端」等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