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15-04-23
ps1.本校需薦送修習【第二專長學分班】名單之領域有:
生活科技 健康教育 表演藝術 輔導 家政 及 童軍 至少一名額
請有意願的同仁於4/24(五)前知會教學組,感謝您
主旨:檢送「104年度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擬薦送人數表,請貴校依照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4月15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047740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理念,教育部會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逐年提升國民中學教師專長授課比率,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確保並提升教學品質,爰推動「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以下簡稱本專案學分班)。
三、本專案學分班學費全額補助修課學員,自102學年度至107學年度止(102年7月至108年8月),屆時將不再開辦,請各校積極鼓勵並薦送所屬正式教師踴躍參加。
四、經查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生活科技主修專長及地球科學主修專長、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童軍主修專長及輔導活動主修專長等係屬非專長授課師資比率偏高、亟待改善之主修專長。
五、本案相關事項列入統合視導事項,請貴校該領域學科非專長授課節數累計達二十節者,務必薦送至少一名教師參加本專案學分班,並以持有該相同領域內任一科主修專長合格教師證書者優先薦送。為資周妥,爰請貴校就旨揭人數表填具104年度可薦送進修教師人數。
六、旨揭薦送人數表(如附件,學校薦送人數表、各校統計表請參酌使用)請於4月24日前報府,教育部將錄案作為104年度開辦本專案學分班之參酌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