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4年團體協商及勞資爭議研討會」
發佈日期 :
2015-05-18
主旨:有關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辦理「104年團體協商及勞資爭議研討會」乙案,本府同意核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惟課務自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5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056546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