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府辦理「從事志願服務時數達500小時、800小時、1000小時以上之志工服務」獎勵活動
發佈日期 :
2015-08-10
一、請符合條件的志工於8月18日前至訓導處申請,訓導處統一將資料送達縣府教育處社教科彙辦。
二、相關資訊請參考附件。
志工申請_ATTCH1.doc
志工申請_ATTCH2.xls
志工申請_ATTCH3.doc
志工申請_ATTCH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