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15-08-31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台灣閱讀文化基金會104年8月19日台閱文字第10400051號函辦理。
二、 申請資格如下:
(一) 設籍或就讀本縣公立國民中小學。
(二) 就讀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三) 就讀私立南開科技大學。
(四) 學境清寒或家停遭遇變故亟待幫助,均可提出申請,但已列冊低收入戶或已接受補助、就讀補校、建教合作班、私立國中小學校之學生,歉難受理。
(五) 符合前項其中之一且2年內未有記過以上處分,亦不得有銷過紀錄者得以申請。
三、申請日期:自9月1日起至9月20日申辦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