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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102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發佈日期 : 2014-02-12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及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得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一) 國民中學學生300名,每名1,500元。
(二) 高級中學(含職校)學生125名,每名2,000元。
(三) 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100名,每名3,000元,五年制專科學校前3年視同高中職校標準核給。
二、相關資訊請洽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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