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代理教師申請再聘至5月16日止填具「申請再聘服務審查表」
發佈日期 :
2014-05-07
代理教師欲申請再聘,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本校代理教師申請再聘至5月16日止填具「申請再聘服務審查表」,並附相關證件影本送人事室彙整,並召開教評會審議,逾期視為不欲再聘。
二、申請再聘資格:
(一)需具有合格教師證書。
(二)本校經公開甄選且聘期在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且欲聘任學期之前一學期內,於本校擔任聘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
三、申請之再聘任教科別,如校務發展已無缺額可聘,則不予再聘。
四、檢附「本校代理教師申請再聘服務審查表」,請自行下載填寫。
一、本校代理教師申請再聘至5月16日止填具「申請再聘服務審查表」,並附相關證件影本送人事室彙整,並召開教評會審議,逾期視為不欲再聘。
二、申請再聘資格:
(一)需具有合格教師證書。
(二)本校經公開甄選且聘期在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且欲聘任學期之前一學期內,於本校擔任聘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
三、申請之再聘任教科別,如校務發展已無缺額可聘,則不予再聘。
四、檢附「本校代理教師申請再聘服務審查表」,請自行下載填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