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北市華恩慈善基金會103年度清寒助學金申請辦法
發佈日期 :
2014-09-16
一、申請對象:本計劃所稱「清寒」係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家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者;
2.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
3.依法核定之低收入戶;
4.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者。
二、申請本項助學金所需檢附之文件:
(一)必送文件:(1)申請書乙份;(2)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或導師清寒證明。
(二)選送文件:(1)單親家庭戶口謄本;(2)申請人殘障手冊影本;(3)父母
殘障手冊影本;(4)其他證明文件。
三、本項助學金申請人數超過所定名額時,其取捨優先順序如下:
1.身心障礙學生
2.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3.單親家庭
四、申請日期:9月17日(三)至10月1日(三)止。
@ 請備齊申請表件於期限內交至註冊組
1.家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者;
2.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
3.依法核定之低收入戶;
4.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者。
二、申請本項助學金所需檢附之文件:
(一)必送文件:(1)申請書乙份;(2)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或導師清寒證明。
(二)選送文件:(1)單親家庭戶口謄本;(2)申請人殘障手冊影本;(3)父母
殘障手冊影本;(4)其他證明文件。
三、本項助學金申請人數超過所定名額時,其取捨優先順序如下:
1.身心障礙學生
2.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3.單親家庭
四、申請日期:9月17日(三)至10月1日(三)止。
@ 請備齊申請表件於期限內交至註冊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