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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南投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七、八年 級)縮短修業年限鑑定簡章各乙份

發佈日期 : 2025-11-22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及「南投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辦理。
二、報名對象與資格:
(一)報名對象:國民中學七、八年級之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上一學年度下學期定期評量及本學年度上學期定期評量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之加總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
三、有符合資格學生若有需求可洽輔導室特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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