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低音號獨奏指定曲補充規定
發佈日期 :
2014-09-30
一、 指定曲若為限定版本,因無低音號樂器擬以上低音號代替參賽者,須照譜演奏之。
二、指定曲若為不限版本,因無低音號樂器擬以上低音號代替參賽者,則可選擇適合上低音號音階曲譜之版本,並照譜演奏之。
三、本補充規定及說明同時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http://web.arte.gov.tw/Music/)。
二、指定曲若為不限版本,因無低音號樂器擬以上低音號代替參賽者,則可選擇適合上低音號音階曲譜之版本,並照譜演奏之。
三、本補充規定及說明同時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http://web.arte.gov.tw/Mus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