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04資訊融入數位教材設計暨創意教學競賽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 2015-05-12

一、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要點

  (二)南投縣國民教育輔導團104年度辦理精進教學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提升教師將資訊科技應用於各學習領域教學之能力,並增進教學成效。

  (二)鼓勵教師發展並運用教學媒體,以改進教學方法,提升教學品質。

  (三)促進學校教師相互觀摩機制,發展資訊學習社群,活化創意教學能量。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三)承辦單位:南投縣康壽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南投縣國民教育輔導團

                  南投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資訊教育輔導小組

 四、競賽內容

  (一)參加對象:南投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各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12班(含)以上每校至少送1件以上之作品參賽。

  (二)活動時程:自104年5月11日起至104年5月31日止。

  (三)活動網站:http://www.kses.ntct.edu.tw//

  (四)競賽類別:

        各校教師自行依各學習領域與議題或學校特色社團、品德教育、防災教育、家庭教育、海洋教育、環境教育、性別教育等各項教學推廣活動,選擇主題單元作為參賽內容及題材,參賽類別分為下列三種:

1. 創意教學類:
運用資訊輔具將教學研究發展、教學歷程、師生學習成果等製作成8-15分鐘之學習成果記錄片,可採攝影剪輯或數位相片串連等各種影音創意展示,以作為專業分享、觀摩與評鑑。

2. 教材製作類:
教師自行設計、製作數位教學媒體,作為教師教學或學生學習之數位輔助教材,以提升教學成效。教材數位格式及呈現方式不拘,簡報、網頁、動畫均可。

3. 教案設計類
教師運用各項資訊教學輔具、網路資訊及數位教學教材等,針對教學主題設計資訊融入創意教學課程教案,以提供全縣教師教師推廣與運用。

   (五)評分標準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就各類組進行審查,審查包括「初審」及「複審」,由評審委員就光碟資料進行審查後進行分組討論,各競賽類別評分標準如下:
1. 創意教學類:

項目

說明

百分比

內容創意度

作品呈現之原創性、多元性、趣味性及教育意義等。

30

教學實用性

作品能展現師生學習脈動,具觀摩、分享與推廣性。

30

製作專業性

作品拍攝技巧、取景、剪輯、配樂等內容之專業性。

20

敘事完整性

作品內容結構與成果展現是否完整清楚。

20

 

2. 教材製作類;  3. 教案設計類:

項目

說     明

百分比

教學創意度

內容設計具創新性、多元性,能活化教學模式。

25%

內容知識性

教學方法具體可行,內容符合能力指標。

25%

課程完整性

課程架構與教學內容適切,能符合學習目標。

25%

實用推廣性

結合學校網路及e化設備,具體實踐資訊創新教學。

25%

 

  (六)作品繳交:光碟寄送時間自5月11日起至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參賽規範

(一)一人不限一件作品參賽,每件作品作者至多3人為限(可跨校合作),跨校合作者以註冊登錄者為參賽學校。

(二)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校內或課堂發表例外)之作品為限,曾於其他比賽中獲獎的作品一概不得參加此次比賽。參賽作品必須遵守著作權相關之規定,違者取消參賽資格,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部份,由作者自行負責。

(三)教案設計可包含多個數位內容,將相關教材、簡報、學習單、測驗題、圖片、影片等參考檔案上傳。

(四)作品請以數位格式燒錄成CD-R、DVD+R或DVD-R光碟二片(一片備用)寄至康壽國小教務處資訊組周信裕組長(540南投縣南投市南陽路269號),信封請註明參加資訊融入比賽參賽組別。光碟封面請書寫比賽學校及參賽主題資料。每件作品之檔案總容量應控制在500M以內。作品內容連結至其他網站或網路空間不予計分。

(五)參賽作品檔案格式不拘,鼓勵使用自由軟體,惟請考量使用者之便利性。

(六)為協助得獎作品之後續推廣,及使用者播放平台之方便性,投稿作品不得指定使用特定瀏覽工具;倘需額外使用外掛特定程式時,此程式必須為網路上可取得之免費或共享軟體。其他輔助性程式可用任何語言形式撰寫,惟其執行碼,需由各投稿者自行負責編譯成伺服器可接受之執行碼。

(七)參賽作品請以創用CC之姓名標示、非商業利用、相同方式分享授權。

(八)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仍屬原作者所有,主辦單位擁有非專屬無償使用權,基於非營利之教育推廣目的得以任何形式與方式重製、公布與發行之權利。

(九)得獎作品未來有公開場合播送之機會,建議參賽作品中所使用之配樂取得授權,或使用創用CC授權之音樂,相關建議如下:

1.請向音樂所屬公司取得現今已使用或準備使用的音樂之授權。

2.檢附部分創用CC授權之音樂網站,請務必遵守創用CC使用規則,於作品註明版權作者出處。

※臺灣網站:http://creativecommons.org.tw/static/about/material/album

※國外網站:http://www.jamendo.com/en/albums
http://www.jamendo.com/en/album/2534
http://www.jamendo.com/en/album/28097
http://www.jamendo.com/en/album/6816
http://www.jamendo.com/en/tag/instrumental

(十)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並對比賽結果擁有最終決定權。

六、競賽獎勵:

  (一)競賽區分為『創意教學類』、『教材製作類』及『 教案設計類』。

  (二)各組依參賽類別作品數量及水準,擇優錄取約1/3作品進行獎勵:
1. 『優等』:參賽教師每人核予『嘉獎貳次』以資獎勵。
2. 『甲等』:參賽教師每人核予『嘉獎乙次』以資獎勵。
3. 『佳作』:參賽教師每人由南投縣政府頒發『獎狀乙張』以資獎勵。

七、本競賽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專款補助,不足部分由縣府自籌款支應。

八、辦理本競賽有功人員報請南投縣政府敘獎以資勉勵。

九、本計畫經核定後公佈實施,若有修正、補充事項公告於大會網站。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