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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核能與新能源教育研究協進會清寒獎學金辦法

發佈日期 : 2015-05-28
一、 依據該會104年5月22日會秘字第104001號函辦理。

二、 該會為獎助清寒學生就讀國小以上各級學校,俾能激勵求學上進的精神,協助勤奮向學之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積極彰顯社會公平正義,實現人盡其才的教育目標,特設立此助學金。

三、 104年度獎學金自即日起至6月30日(星期二)截止受理申請,符合條件者請備妥下列申請(證明)文件,並請依下列順序裝訂後,以掛號郵寄該會受理,以郵戳為憑:

(一) 申請表(如附件)。

(二) 學生證正(背)面請檢附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

(三)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四) 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五) 其他證明(依據申請資格第三點)。

四、 該會清寒獎學金相關實施辦法、申請資格、助學金額、頒發方式詳見附件,或上網 http://www.nneerf.org.tw/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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