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04年度獎助學金
發佈日期 :
2015-08-28
一、 依據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04年8月21日陽社字第1040000229號函辦理。
二、 申請對象:
(一) 國內各級日、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含當學期畢業生(小一新生因無成績單證明,故無法申請)。
(二) 大學以上申請者修課學分需至少六學分以上始得申請。一般大學及空中大學申請次數以四次為限;碩士班以兩次為限;博士班或大學醫藥衛生學群之相關科系以正常修業年限為限。
(三) 顏面損傷暨重大燒傷之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另有「仁寶電腦獎助學金」可供申請,請詳閱「仁寶電腦-陽光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四) 「陽光傷友獎學金」之申請類別只能選擇一項,不得重複申請。
(五) 「陽光子女助學金」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傷友本人須健在,或死亡未滿一年者,始得提出。
三、 旨案獎助學金網路專區公告於陽光網站,網址:http://projects.sunshine.org.tw/scholarship_2015/
二、 申請對象:
(一) 國內各級日、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含當學期畢業生(小一新生因無成績單證明,故無法申請)。
(二) 大學以上申請者修課學分需至少六學分以上始得申請。一般大學及空中大學申請次數以四次為限;碩士班以兩次為限;博士班或大學醫藥衛生學群之相關科系以正常修業年限為限。
(三) 顏面損傷暨重大燒傷之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另有「仁寶電腦獎助學金」可供申請,請詳閱「仁寶電腦-陽光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四) 「陽光傷友獎學金」之申請類別只能選擇一項,不得重複申請。
(五) 「陽光子女助學金」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傷友本人須健在,或死亡未滿一年者,始得提出。
三、 旨案獎助學金網路專區公告於陽光網站,網址:http://projects.sunshine.org.tw/scholarship_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