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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府辦理「從事志願服務時數達500小時、800小時、1000小時以上之志工服務」獎勵活動

發佈日期 : 2015-08-10
一、請符合條件的志工於8月18日前至訓導處申請,訓導處統一將資料送達縣府教育處社教科彙辦。
二、相關資訊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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